分租屋火灾致租客死亡 天辰直属总代房东被判赔

 
天辰总代理

6年前,多伦多一名非法分租屋屋主,天辰总代理因分租屋起火导致一名年轻女租客死亡。本周三(11月6日),法官判屋主赔受害人父母130多万元损失。
据CBC报导,2013年11月的一天,房东利森科(Konstantin Lysenko)的分租屋起火,地下室24岁的女租客拉莫斯(Alisha Lamers)被大火困住,火势被控制后,消防员将地下室人事不醒、浑身大面积烧伤的拉莫斯赶紧送医抢救,但拉莫斯于3天后抢救无效死亡。
 
法医尸检报告显示,拉莫斯在火灾现场被发现时,已无生命体征,在急救车上抢救过程中,心脏虽一度恢复跳动,但在送医过程中呈两度骤停。医院抢救时发现,她全身55%以上的身体遭受2级和3级大面积严重烧伤。3天后,她最终因脑部严重缺氧导致脑死亡。
 
房东有责任
事后,伤心欲绝的拉莫斯父母(Janet Moore 与Robert Lamers)将房东利森科告上法庭,官司一打就是5年。本周三,法庭六人陪审团最后一致认为,利森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 
陪审团裁决的理由包括:利森科分租屋没有一个完善、通过政府审批和有效实施的消防安全计划和措施;分租屋内没有配备正常工作的烟雾报警器;分租屋每层没有保证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。
 
实际上,火灾前消防队调查早就发现,利森科分租屋多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,如地下室没有配备正常工作的报警器,地下室窗户为铁窗,没有法律规定的第2个逃生出口。
 
陪审团裁决的130多万元赔偿中,天辰直属总代包括25万元的亲人损失赔偿,2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,15万多元的老年失亲看护赔偿,2015年6万元违反消防安全罚款和1.5万元的受害人赔偿,以及自拉莫斯死亡之日起计算的赔偿利息和法律诉讼费等。
 
判决能震慑其他分租屋房东
庭审过程中,利森科承认,拉莫斯想保留地下室窗户上的铁条,不知道这么做有多危险。作为房东,他应该早点把地下室窗户的铁条拿掉。他还说,他也想做个好房东,但不知道分租屋要向政府申请牌照,或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。
 
非法分租屋一直是全国一个普遍现象。CBC收集的全国分租屋火灾数据显示,过去5年内,全国至少发生532起分租屋火灾,导致47人死亡。
 
法庭判决后,拉莫斯父母称,再多钱也换不回女儿的生命,但总算为女儿讨回公道。非法分租屋十分害人,根本不应该存在,希望判决能对其他非法分租屋屋主起到震慑作用,敦促他们及早采取措施,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。
 
拉莫斯父母代理律师史密图齐(Michael Smitiuch)表示,谁也不能把租客的人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,周三的判决应能震慑其他非法分租屋房东,警示人们,在出租房屋赚钱之前,最好保证房屋消防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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